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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方便电话沟通,遂网上咨询下您。报名了一家教育机构,进行职称评级,但是期间这家公司负责跟进的工作人员离职了,将近一个月没有跟进办理,后面才开始着手处理,但是已经错过最佳的办理时间了,导致要等一年才能重新评。不想再这家机构继续办理了,想办理退款,当时交的费用是3000块。对方机构在合同里也有写到,如果是因为他们的原因办理不成功,需要双倍赔偿。如果对方拒绝退款,也拒绝双倍赔偿,可以走法律途径吗,这可以构成立案条件吗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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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