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辽宁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大连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做直播带货的,现在公司两个股东闹掰了,一个刘总,一个王总,刘总把公司的一个账号拿走了,也不给发工资,王总是法人,王总说:他的那份工资可以给我们发,需要我们去仲裁刘总,然后王总给我们发工资的方式是让我们跟他的一个朋友在微信上借,但是我们没说“借”这个字,说的是:仲裁成功以后会退还,现在王总又新开个公司,我们如果仲裁之前这个公司,法人是王总,然后我们又到王总新开的这个公司去的话,属不属于虚假仲裁,麻烦律师给看看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谭利华,生于1978年,湖南师大本科学历,湖南谭青生律师事务
帮助人数:0人 粉丝人数:464人
帮助人数:1人 粉丝人数:1014人
帮助人数:529人 粉丝人数:700人
从事法律行业多年,擅长各种经济纠纷、消费维权、劳动维权、婚姻
帮助人数:16人 粉丝人数:885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