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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房产纠纷1个月前

¥30.00

请问,住房合同签订三个月到期而后没有再继续签订合同,只是转账续租交了三个月房租再住了一个月后提前几天告知中介退租,中介当时同意了只是回复我退房需要提前一个月,然后回答我收到退租信息并没有告知我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他退房需要扣我一个月房租,等我搬完他验完房后,却扣了我一个月房租,这行为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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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君伟律师 浙江-温州 浙江迦金律师事务所

  •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除了期限变为不定期以外,其他应仍然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如果原合同中有相应的赔偿标准则按照合同的约定赔偿。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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