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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房产纠纷1个月前

19年10月,向我借40万块钱应急,说以他的房子做抵押,每年给我一万块钱利息。后来到了一年,说利息钱给不上,再经过了解,他名下仅有的住房,房贷还有三十年没还。20年我和他重新商定借据,21年开始,每个月还1700,还二十年。我的想法,本钱给我就好,其余的都不要了。还了一年11个月,从22年12月开始,不还钱了。我现在起诉他,还来得及吗?如果起诉,我需要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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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国微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龙广律师事务所

  • 你好,这个情况可以诉讼的,建议尽量收集证据诉讼解决,具体可以拨打主页电话微信同号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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