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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8年10月份买了一套农村自建房,全款41万,签合同后支付首付款21万,12月份分两次交齐尾款20万后只拿到了房屋钥匙,后来发现钥匙作假。与开发商联系得知开发商只收到房款中的首付款21万和尾款中的4万共计25万元,剩余的16万被卖房人私吞。目前开发商拒绝交付房屋钥匙,也不进行退款。开发商声称购房合同是卖房人私自签售,合同上也不能显示出我所购买的房屋是开发商所有,导致我现在有法律程序上诉也不知责任方是谁?请问此事走司法程序应该如何解决?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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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任专职律师二十余年,代理经济、民事、仲裁、刑事、行政案件,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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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天外天(玉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先后在玉溪市红塔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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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从事律师职业,2011年开始任事务所主任,代理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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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把当事人的事当作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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