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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培训机构任课老师,目前已离职(已签署转接手续,未签离职证明),现有三个疑问:
1.一月份工资到账发现仅有基本工资一项,一月份因疫情原因公司发布了放假通知(整个一月都在放假),但公司安排了线上授课,并布置了课时任务,但发放的工资中并没有课时费,这种情况我可以通过何种方式要回我的课费。
2.我于本月(2月)正式提出离职,2月初也有按照公司要求授
课,但今天跟公司交涉时,公司表示不会给我缴纳2月份的社保,这是否构成违法。
3.我于个人所得税APP上查报个人纳税明细,显示无交税记录,这个是什么原因,对我有什么影响。希望得到您的回复,感谢
周雨涵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天淦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我1996年开始执业,一直从事民事、商事代理诉讼代理活动,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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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侵权类纠纷,工伤人损,债权债务,买卖合同,离婚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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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娜律师,专职律师,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主要业务范围: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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