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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签订打井合同(甲方不包水)合同签订井深220米,井深至160多米时甲方工作人员说出水量大概在70-80方,打至192米时乙方叫停(叫停原因一米580元,乙方工作人员讲述在160多米时水量就充足的很,如果打至220米将继续花费近两万元)误导我们购买(70-80方)抽水泵近六万元,在下护管时也未曾进行洗井等后续的收尾工作,一切工作就绪后开始抽水后发现水量不足10方,我们不是专业人员,全听他们讲述而后造成的后续损失可以要求进行分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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