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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赵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在2022年6月2号就职于某私人饭店担任配菜工作,当时工资为4500元/月,工资于7月17日发放,其中6.2-6.17的工作工资,让老板押工资未发放,后来在7月17日老板给涨工资为5000元/月,以后每月工资发放日为17日。其中8.17日发放工资5000元,9.17发放工资5000元,一直干在10月7日下午的时候由于疫情原因,一直未上班,最近去结算工资,老板告诉我说17日以前的工资为4500元/月,17号以后工资为5000元/月,我的想法是在6.2-6.17的工资一直未结算已经是押我的工资了,为什么到9.17-10.7月的工资不按5000元发放呢。这种工资发放是否违法,无劳动合同,无保险,有微信打款记录。感谢聆听,请回复,我的电话:156 4723 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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