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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景山区经济纠纷1个月前

丈夫和妻子商量,买一处房产,想登记在一方名下,为了避免以后出现争执,通过什么方式处理,才能使该房产区别于夫妻共同财产?能否直接签一个协议做出约定?之前夫妻结婚多年,也未对财产归属做出过约定,现在单独约定给房产属于一方所有,是否可行?另外,一旦存在夫妻共同债务未清偿,债权人是否起诉要求执行该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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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栋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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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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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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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个月前

  • 如果一方将购房款先转到其父母账上,由其父母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一方的名下,然后再签订赠予协议,约定该房屋只赠予自己的子女,这样是否可以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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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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