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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刑事辩护1个月前

¥9.90

我在外地,老家派出所打电话让我年底去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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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洋洋律师 江苏-苏州 江苏大直(张家港)律师事务所

  •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1个月前

  • 电话里不告诉我什么案件说必须回家说,怎么查自己是否牵扯到案件?

    1个月前

  • 你好,需要到派出所了解具体情况的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152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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