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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南川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我购买的住房长期空置,我申请按70%缴纳物管费,物管答复没这规定,请问我该怎么处理。住房处重庆大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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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润律师 重庆-渝中区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

  •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总的来说重庆地区没有70%的标准,之前有规定是50%,但现在规定废止了,主要看双方合同约定。具体意见如下:
    1、目前,就重庆地区而言,《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对重庆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04〕778号)第七条规定“业主或使用人的空置房,经物管企业与使用人双方认定水、电、气表起止数均未走动的,业主或使用人应交纳50%的物业服务费”。
    2、但该规定已在2015年5月1日,被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贯彻《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废止,即空置房不再受50%物业服务费缴纳标准的限制。
    3、因此,目前,重庆地区空置房物业费的缴纳标准,应根据业主与物业公司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来进行确定。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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