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困难群众参加 2022 年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郑医保办〔2021〕78 号,困难群众参加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可享政府资助。一、资助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困难群众: (一)特困供养人员; (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三)易致贫返贫人口(包括:脱贫享受政策户、脱贫不稳 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突发严重困难户的家庭成员); (四)低收入家庭中 60 岁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和丧失劳 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困境儿童。 二、资助标准 按照《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 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关于 做好郑州市 2021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郑医保 〔2021〕16 号)标准资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属于我市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等人员,其 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部分所需财政补助资金由市、县(市、 区)两级财政各承担 50%;属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 6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人员,其 个人缴费部分扣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外剩余部分所需财政补助 资金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 50%;对经乡村振兴、 民政部门认定确实无力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易致贫 返贫人口、困境儿童等人员,其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部分所 需财政补助资金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 50%。 中牟县为省财政直管县,上述各类困难群众个人缴纳基本医 疗保险费部分市级财政不负担。登封、新密、荥阳、新郑等四县 (市)困难群众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部分各级财政分担方式 根据我省财政体制改革有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