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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综合1个月前

本人与前夫2019年11月离婚,协议约定唯一房产归本人所有,但未办理过户。2020年5月前夫跟别人借款至今未归还。借款人申请查封房屋并拍卖。本人申请执行异议被驳回。请问如何救济来保障本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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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清律师 江苏-南京 北京瀛和(南京)律师事务所

  • 可以对驳回的裁定提出上诉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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