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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刑事辩护1个月前

¥50.00

本人经营一家大众澡堂!偶尔会有一两个小姐来我家进行卖淫,极少次数数是我介绍嫖客给她!现在警方已经立刑事案了!正在轮流传唤那两位女性!其中有一位供出了我!但是警方已经把我的手机收走,调取交易记录,把她两在我这里洗澡的费用也算成嫖资!金额有两万多!我现在正在等警方的电话传唤!现在我应该怎么做,才能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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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转律师 山西-长治 山西刘弘律师事务所

  •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的其他情形。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是一个选择性罪名。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这三种行为,不论是同时实施还是只实施其中一种行为,均构成本罪。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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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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