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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贵公司老板,拖欠我一个月十六天工资,在公司受过伤,不属于在上班时间,因为总共我花了将近六千块钱老板说,我那一个月工资就当医药费了,到现在都没搭理我,并且没有签劳动合同,说好的一个月六千五,到手就六千,车坏还扣钱.保险公司说单位说医疗费是单位支付的,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我这种情况,能劳动仲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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