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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2016年购买的房子,因为我们整栋楼有毛坯房,有精装修房。我买的是精装修,交付日期是2017年6月30日。然而,开发商延期了,直到2018年3月份通知我们业主收房,但是,交付的全部为毛坯,而我购买合同为精装修,所以当时我拒收房。直到2018年12月10号,开发商又通知收房,这次是精装修,但是开发商延期了17个月,按合同应该赔付我们17个月的违约金,而开发商只赔付我们到2018年3月份交付毛坯房的违约金,后面这五个月装修期的违约金拒赔付!请问我们该如何维权呢?房子是收了再维权还是拒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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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泽玮律师专注于建设工程、房地产及行政法律事务,在民商事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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