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浙江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杭州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主要经营电子产品,最近,公司任命董事朱某担任公司经理。朱某在任期内,先后做了下列的事情:
(1)主持公司的经营工作,解聘了公司的副经理,并聘任自己信任的张某担任财务负责人。
(2)朱某自行决定以公司的资产50万元为公司的股东刘某的购房贷款提供担保。
(3)当甲公司需要购进一辆汽车开展业务时,朱某私下将自己的汽车卖给了公司。
(4)朱某私自代理丙公司从国外进口了一批电子产品并将这批产品卖给了丁公司。
(5)朱某私自和其朋友马某一起合办一公司,也经营电子产品。
朱某的行为引起了许多股东的不满,于是甲公司的董事会决定重新聘任职业经理人孙某为公司经理,并解聘了朱某。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朱某有权解聘副经理和聘任财务负责人吗?
(2)朱某的行为哪些不符合规定,为什么?
卢文德律师 广西-贺州 广西佰纳律师事务所
许文茗律师 上海-普陀区 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
萧云阳律师 贵州-贵阳 贵州宇泰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百纳律师事务所,至今已有20年的历史本所律师办案认真,
帮助人数:116人 粉丝人数:1314人
王少洋,中共党员,上海沪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法务咨询师资格
帮助人数:12人 粉丝人数:1628人
多年公司法律顾问,律师工作经历,办理了大量的民事、刑事案件,
帮助人数:42人 粉丝人数:1360人
2010年执业至今先后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等多家律所执业
帮助人数:1082人 粉丝人数:8896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