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徐汇区

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江苏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扬州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江苏-扬州房产纠纷1个月前

请问我没入住,房屋物业费怎么收,法律有规定吗?

查看祁洪桥律师的回答

祁洪桥律师 江苏-扬州 江苏忠信义律师事务所

  • 物业费从业主收房开始就需要计算缴纳了。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其他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住宅,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已办理交房手续但业主未居住的、居住后又空置且时间在半年以上的物业,经物业服务企业核实后,物业服务收费按应收标准的70%交纳。新房在房屋装修期间,并不属于房屋空置,因此不属于上面情况,物业服务费用应按规定标准全额缴纳。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残疾证可以减免一些物业费 暖气费嘛?租的房子! 27244人查看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279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