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的民警卢霖不幸罹患白血病,当得知卢霖被诊断为白血病后,曾经被他抓获的嫌犯安某立即提出申请和卢霖进行骨髓配对,如果合适愿意捐髓。
嫌犯给病人捐献骨髓或者其他器官的行为算立功表现吗?
对于嫌犯捐献器官、骨髓帮助病人的,并不适宜认定为是一种立功表现。
立功表现,是指犯罪分子到案后、被审判前,作出的一些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比如在重大自然灾害中积极参与抗灾救灾;而给病人捐献器官、骨髓显然并不在此列,所以嫌犯的这种捐献行为在实践中可能并不会被认定为立功,嫌犯可能并不会因此被减刑。
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刑。在具体实践中大部分监狱对减刑都实行“积分制”罪犯只要积极改造服从指挥就会获得积分,积分达标就可以会获得减刑的机会。
立功表现有哪些情形?
立功的表现形式为:
1.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行为。犯罪人之间往往互相了解各自的犯罪行为,犯罪人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在逃的罪犯犯罪人在归案后,不仅交代自己的罪行,而且揭发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因此是一种立功表现;
2.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指犯罪人提供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各种犯罪线索,例如证明犯罪行为的重要事实或有关证人等。
重大立功表现有: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等。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