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居民王某、张某曾供职舒城县某珠宝店,因店内金手镯丢失而被均摊扣工资,二人对此管理方式不满,离职后在抖音上发图片“吐槽”,该店以名誉受损将王某、张某诉至法院索要6万赔偿。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张某停止侵害并向原告某珠宝店作出书面赔礼道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公司也有名誉权吗?
公司作为法人与普通公民一样享有名誉权。
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两被告对扣工资不满,不仅不通过正当途径维权,反而将自己所拍的有关原告的店面照片上传到抖音平台并进行评论,该行为对原告的声望、信用等社会评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因此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侵犯名誉权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可以对侵权方要求使其停止侵权,对被侵权人进行名誉等的伤害进行赔礼道歉,并对其所产生的影响、损失等进行赔偿。
1、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2、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3、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4、侵犯他人名誉权是违法的,但是不一定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则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通过本案我们要知道,网络吐槽要有事实根据,不能是随意地吐槽,特别是不能恶意地去编造一些事情。此外,维护自身合法劳动权益,应通过正当渠道维权,在社交媒体上发表评价性和泄愤性言论,容易侵犯他人的名誉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通过正当渠道维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