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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婚姻家庭1个月前

¥9.90

你好,今天我们班级班会课上我身为班干部负责记录迟到人员,迟到人员因为对我的不满在微信上内涵我而且还发朋友圈污蔑我校园暴力,我这是属于被校园欺凌的情况吗?

查看谭桂德律师的回答

谭桂德律师 广东-清远 广东飞来湖律师事务所

  • 欺凌者恃强凌弱给被欺凌者身体和心理造成轻微痛苦,其行为没有违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

    (一)给他人起侮辱性绰号的;

    (二)侮辱其人格,程度较轻的;

    (三)损坏他人财物,价值较低的;

    (四)在社交媒体上发表贬低或者侮辱他人人格言论的。

    欺凌者恃强凌弱的行为尚未违法、对被欺凌者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比较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

    (一)对被欺凌者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等物理攻击的;

    (二)捏造事实诽谤被欺凌者的;

    (三)在社交媒体用图像贬低或者侮辱被欺凌者人格的;

    (四)强脱被欺凌者衣物的;

    (五)强索被欺凌者财物的;

    (六)其他情节比较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

    欺凌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

    (一)经过学校教育再次恃强凌弱的;

    (二)在社交媒体上传被欺凌者受欺凌图像的;

    (三)行为违反治安管理法规,但未满十四周岁不予处罚的;

    (四)行为违反治安管理法规,但依法属于不予处罚的;

    (五)携带刀具等器械威胁或殴打被欺凌者的;

    (六)多次强脱被欺凌者衣物的;

    (七)多次强索被欺凌者财物的;

    (八)其他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

    法律依据:《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欺凌者恃强凌弱给被欺凌者身体和心理造成轻微痛苦,其行为没有违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

    (一)给他人起侮辱性绰号的;

    (二)侮辱其人格,程度较轻的;

    (三)损坏他人财物,价值较低的;

    (四)在社交媒体上发表贬低或者侮辱他人人格言论的。

    《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欺凌者恃强凌弱的行为尚未违法、对被欺凌者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比较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一)对被欺凌者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等物理攻击的;

    (二)捏造事实诽谤被欺凌者的;

    (三)在社交媒体用图像贬低或者侮辱被欺凌者人格的;

    (四)强脱被欺凌者衣物的;

    (五)强索被欺凌者财物的;

    (六)其他情节比较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

    《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欺凌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一)经过学校教育再次恃强凌弱的;

    1个月前

  • 她们在社交媒体上发了不实言论而且捏造事实,诽谤我校园暴力……

    1个月前

  • 按照刑法规定,诽谤罪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外,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被害人如果没有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能对实施诽谤的行为人处以刑罚,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就是说,“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诽谤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七种情形:

    1、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2、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3、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4、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6、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7、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

    三、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寻衅滋事犯罪的认定

    信息网络具有两种基本属性,即“工具属性”和“公共属性”。人们把信息网络作为获取信息、买卖商品、收发邮件的有效途径,说明信息网络具有“工具属性”。同时,信息网络也是人们沟通交流的平台,是现实生活的延伸,是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具有很强的“公共属性”。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对他人随意辱骂或者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信息的迅速扩散、不易彻底根除等特性,借助网络辱骂、恐吓他人,社会危害性更甚。

    司法解释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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