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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中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9.90

你好:我们是私人企业,目前在格尔木装修一家酒店,受疫情影响已停工25天,现已复工,在停工期间我们已保障工人的正常生活费用,这种情况下停工期间须支付工资吗?

查看林安蜀律师的回答

林安蜀律师 重庆-江北区 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受疫情影响企业停产停工的,如果停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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