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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都江店销售进口奶源生产的羊奶粉。商家实行的办法是:495元一罐,买一罐送二罐。我们买了50罐。
事后,我们在市面上,京东等犬型网店上及生产厂的官网上,都没有查到该羊奶有495元岀售的资料。商家也提供不出那里有以495元一罐的价格出售的资料。
据调查,在京东两家网店上,同类型产品,每罐售价才90元左右。都江店的售价是其他同米类型产品售价的五倍多。加上都江店送的二罐计算,每罐亦高达165元,是其他店同类型商品售价的二倍。显然,都江店是先将羊奶粉价格提高后,再以送同样产品的办法将价格降下来。
我们已起诉。
请问:都江店销售羊奶粉的办法属不属于销售欺诈?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法学硕士,曾于广东法院任党支部委员、法官助理,扫黑办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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