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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我借款合同无效,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出借资金,应当由谁举证?
彭海荣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金的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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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四川大学法医物证学硕士,工作认真负责,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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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占财律师,2009年5月开始法律服务工作,2016年6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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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合同纠纷领域内案件,办案期间其能够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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