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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动车在辅道顺行,机动车在弯道口子逆行把我电动车撞坏,致使我的脚软组织挫伤,司机下车就说买了保险的,等交警来处理,一个小时不问伤情也不打120,交警来了,还是我自己喊的120,去医院检查所有费用都是我自付的,目前检查费和药费1000元,双方的车都被拖走了,我的电动车票据也找不到了,能证明电动车的就只有换了电瓶的票据。像我这样的情况,电瓶车能顺利取出来吗?成都武侯区的,医院检查没啥大问题,建议修养一个星期,请问大神们我这样的情况应该怎样要求赔偿合理,应该有哪些赔赏?误工费营养费和修车费以及1000元医药费一起要求对方赔赏4000元合理吗?请大神指点迷津,12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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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理学学士,贵州大学法律硕士,先后在央企、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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