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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经济纠纷1个月前

¥28.00

你好杨律师,我想问下镇原法院对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的重吗?是一个打赏平台的代理,牟利不到三万,当天交的非法所得和保证金,当天取保,请问这个严重吗

查看杨瑞勇律师的回答

杨瑞勇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

  •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盈利三万元已经属于情节严重了,还要看具体有没有其他的情节,传播的方式,人群数量、淫秽物品(图片、影音)数量、传播人群等够不够量刑的标准。
    既然已经办了取保说明情节不是特别严重,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完成阅卷工作,可以针对性的制定下一步方向。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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