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长沙市,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创伤中心副主任医师刘翔峰诱导病人做手术、不合规的化疗、大量卖药卖耗材、甚至切除病人正常器官的爆料引发网友关注。对此事医院回应,决定免去刘翔峰湖南省创伤急救中心副主任职务,停止其处方权及手术权限。医院还将展开进一步调查并作出处理。
刘某可能涉嫌哪些罪名?
具体来说,根据爆料可以得知他可能涉嫌以下罪名:
一、对于爆料中他把病人健康的胰腺和脾脏切除,以及找不到患者梗阻段肠道而将患者正常肠道切除的行为,将涉嫌故意伤害罪。
二、对于爆料中他对稍微有异物倾向的患者,不管是不是肿瘤,一律按肿瘤处理的行为,是典型的严重不负责任的诊疗行为,而这种不负责的诊疗行为则可能涉嫌医疗事故罪。
三、对于爆料中他利用妇产科的血涂抹在身上,谎称大出血,让患者购买止血药的行为,则属于虚构事实诈骗受害人钱财的行为,如果诈骗数额较大的话,他将涉嫌诈骗罪。
四、对于爆料中他在自己账上挂耗材,带出去走穴,以及侵吞值班医护人员值班费的行为则涉嫌贪污罪。
由于涉案医院为公立医院,所以刘某就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因为国家工作人员是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而其一些列行为又属于在侵吞单位的公有财产,而国家工作人员侵吞单位共有财产自然会构成贪污行为;最后如果他贪污的金额在三万元以上的话,则就会涉嫌贪污罪。
谁来赔偿受损的患者
如果说刘某真的存在切除病人正常器官、不合规的化疗等情况的话,那他的行为给患者造成的伤害,该由谁来负责赔偿呢?
答案是其所属的涉事医院。因为《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而爆料中的这些情况,就完全是由于刘某的过错导致的,所以其过错行为给患者造成伤害的,其所属的医院当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