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上海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浦东新区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在上海昆山购买一套商住房。原定于2018年5月31日交房。本来定于2018年5月31日交房,现在一直未交付。然后在10月19日要求那边退款,房产公司承诺说是11月19日就能退款。但是后来找了多次,说公司账户没钱,又推到12月15号说才能退。合同上写明延期交房每天按照千分之支付违约金。但是我是10月19日已经申请退房,这个违约金是从5月31日-10月19日,还是从5月31日-法院受理当天起?能否要求其他赔偿?谢谢
张军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君和诚律师事务所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马振文律师 河南-安阳 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