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北京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朝阳区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各位律师老师好,我于去年8月底在北京丰台租房,租期于今年10月底到期,到期后与房东沟通询问退租返还押金事宜,被二房东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换,其中一个理由很奇葩,说是我们在百度贴吧上写过关于租房过程中的不好印象的差评,以此为理由拒绝退还我们押金,请问这种情况,虽然我们认为对方的理由很可笑,也清楚这是一种无理扣押金的借口,但还是想咨询下律师,这是否属于不正当的理由。同时如果起诉的话,合同原件和微信沟通记录可否作为直接证据,是否还需要其他相关证据。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喻沙沙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事律师
帮助人数:259人 粉丝人数:1195人
帮助人数:39人 粉丝人数:4397人
刘律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从事律师工作已十多年,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86人 粉丝人数:803人
帮助人数:2人 粉丝人数:527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