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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公司法务1个月前

新股东可有享有公司之前的知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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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海荣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金的律师事务所

  • 在公司当中,股东享有的权利当中其中一项就是知情权,对于公司的经营状况有权利知情。依照新《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依法享有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知情权。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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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文德律师 广西-贺州 广西佰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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