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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刑事辩护1个月前

诈骗案刑警大队把案件已交检察院检察院为什么不联系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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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仁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汉谟律师事务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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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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