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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开美容院,我投了15万占10%股份有签订股权协议,我没参与店内经营管理以及账务,现在经营10个月经营不下去了准备转让,大股东现在要求我要付她营业期间因资金不足她私人垫支的钱,47万的10%。营业期间没有通知其余股东资金不足需要垫支的事情。而且她说我还要继续承担后期因店铺未转让所产生的人工店租开销的10%.请问她这样是否合理。我作为股东有没有权益自己选择继不继续垫支。而不是大股东说垫支所有股东都要分摊。如果转让本金15万基本亏空了,我还要去承担后面垫支10%吗
刘伟律师 天津-南开区 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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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世振律师 湖北-孝感 湖北维天律师事务所
我曾经是一名军人,在部队服役22年,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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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青律师,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自执业以来,参与办理各类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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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新军,中共党员,新疆衔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部队退役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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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春,法学专业本科学历,自2004年大学毕业开始从事法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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