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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婚姻家庭1个月前

¥50.00

你好,刘律师,我儿子离婚后前面一直是女方抚养孩子,我们就今年5月份把孩子的抚养权要回来了,现在女方要探视孩子我们也让她探视了,她把孩子给我们送回来的第二天又要孩子,我们考虑到孩子的身心健康 ,所以现在我们不让她探视了,现在她经常骚扰我们,严重影响到了我们的正常生活,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样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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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达律师 山西-太原 山西云石律师事务所

  • 《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您目前这种情况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止探望权利。恶意骚扰的话,可报警处理。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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