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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婚姻家庭1个月前

¥80.00

离婚后没有房产,再继承的房子需要买卖,还交纳20%的个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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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宝生律师 河北-石家庄 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3、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1个月前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取得的房产再次交易,按成交价款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该税款的承担,与是否离婚、是否有其他房产无关。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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