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荆州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黑龙江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大庆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微信小程序用户

黑龙江-大庆刑事辩护1个月前

你好,之前在做游戏加速服务器出租,然后有个客户在我这买了4条,然后后期发生口角,我把客户删掉了,在这之后,我把钱转了回去,然后客户现在说我搭建VPN,给别人挖矿,还说我诈骗多人,让我等警察传唤,请问这样会立案么

查看马国微律师的回答

马国微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龙广律师事务所

  •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一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一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二)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1、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2、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

    3、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

    4、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1个月前

  • 具体可以来电咨询18645086158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152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317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