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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阿坝刑事辩护1个月前

你好,就是我们这边发生了一个
打架案例,有人在我家买了个手
电筒,我家里有4个人吗,我妈
我爸我和我哥,电筒是在我哥哪
里买的,后面那个人把电筒用了
一个多月用坏了,我哥正好回老
家去了,他就来退手电筒说坏
了,我和我爸呢,也不确定到底
是不是在我们这儿买的,因为我
们附近买手电筒的有很多,所以
我们就没给换,然后呢他就说今
天必须换,他家离得远,我们也
是没给换,然后他就过来把我爸
胸口打了两锤,我就在我爸身
旁,然后我就把它狠狠的推了一
下,他就给我嘴上一拳,然后我
就过去和他打起来了,然后我们
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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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 一、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你们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你们也可以直接向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们可以直接向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二、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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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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