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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房产纠纷1个月前

交了物业费的情况下,家里被盗,已报警,物业没有作为,后来没有交物业费,物业贴纸告知5-24前交物业费,否则要告我。

查看王雪律师的回答

王雪律师 山东-威海 山东隆润律师事务所

  •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此,判断物业到底有没有责任应该考虑以下条件:
    1、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生、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有瑕疵,未尽到义务,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物业服务合同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仅仅是协助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对业主家中财物并无保管和看护的责任,即业主家中财物被盗,也只能由盗窃者承担赔偿责任。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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