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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婚姻家庭1个月前

¥30.00

徐律师您好,男方起诉离婚,婚内基本未履行丈夫、父亲职责,现在已经有半年多未见过孩子,孩子跟着女方住在娘家,衣食住行基本都是女方负担,男方打着要孩子不要抚养费名义,想不要孩子不给抚养费,男方房子婚前购买 婚后装修,车子婚前购买,婚后过户在男方身上,女方婚后三年未上班,上班后女方娘家哥哥出资买了一辆车,现在女方可以申请什么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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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涛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北京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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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个月前

  •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也就是说抚养费,精神损失费是可以主张的,关于财产再进一步划分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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