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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6
我弟弟于今年2018.3.9被逮捕关进看出所,网上通缉他,同年10.16开庭说他(1)拦截拉鸡的车子并殴打司机致其轻微伤,另外敲坏其挡风玻璃,(2)又去过一次也是拦截车辆,这是没动手。 可是还有两个人指控说他到过第3次,他本人说只到过两次。 我们有个熟人,他告诉我们只要像办法让我弟弟承认到过三次,法院那边就能判理一年以下,只要我们把这个消息带进去,法院那边才会派人再去提审。我们想进办法好不容易把这个消息带进去,结果现在告诉我们他还没有讲好条件,我弟弟已经承认到过三次了,现在等于我弟弟就无缘无故又多了一项罪名,难道我们只能吃哑巴亏吗? 好无助啊,希望您能帮帮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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