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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劳动工伤1个月前

¥9.90

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外的协议,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协议规定要工作到今年8月份才可离职,但协议明显违反劳动合同的条例,即离职需提前一个月申请。请问该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查看戴正义律师的回答

戴正义律师 广东-深圳 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

  • 该协议因违法而无效。您只需要提前30日告知公司即可离职。如您在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3日告知公司即可。

    1个月前

  • 协议是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附件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比较担心这一点

    1个月前

  • 附件的约定违法,无效的

    1个月前

  • 如果离职公司要求我赔偿损失,我可以用什么途径来维权呢?

    1个月前

  • 如果公司未对你进行培训,无需赔偿。最多赔偿培训的费用。如有争议,等公司去申请仲裁即可。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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