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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刑事辩护1个月前

在联络平台转载别人的晒照,但没有用于任何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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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炳宇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潍州律师事务所

  • 1、在网上发布他人照片,未经处理,没有谩骂,不盈利,只要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就是侵权,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
    2、肖像权,是指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就是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肖像权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1)、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2)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
    3、可见,如果未经肖像权同意就擅自在网上发布他人照片,即使不盈利不谩骂,也是侵权行为,侵犯的是他人的肖像权。

    1个月前

  • 腿照也属于肖像权之中吗?

    1个月前

  • 腿照片理论上也属于。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164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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