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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房产纠纷1个月前

¥9.90

2年前刚搬到租的房子一个月,楼下邻居半夜砸门我报警了,后来听出警的警官讲租这个房子的人都被楼下半夜砸门搬走了,我第二天也搬走了。最近警察找我说房东把这个人给告了,让我补笔录。我可以不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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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芃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上述情况应是公安机关在进行调查取证,您在此中属于证人或证明人的身份。建议您还是配合公安机关做一下笔录,以便解决问题。当然,您可以和公安机关沟通选择您合适的时间,您也可以和原房东联系,由其承担因为您到公安机关作证补充笔录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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