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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6月签约购买二手房协议在9月过户,但是因为按揭没有提前告知贷款银行流水需要首期款余额一直说可以后补流水,8月的时候才说要准备有余额的银行流水,本以为在9月过户时准备好首付就好,现在就因为这样按揭资料提交晚了于9月6日提交,而且批下来很慢,错过了协议时间,现在业主要求停止合同并把10万定金吃了并赔偿违约金,或者要求供10月月供,不然就停止合同,我方同意付月供但是要求月供本金抵房款,业主不愿意,本金和利息都要给业主不然非要停止合同,现在请问我方能否追责中介和按揭赔偿月供利息,并要求业主在本金抵房款下不能停止合同继续履行合同?
张军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君和诚律师事务所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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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子方律师,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毕业,法学本科。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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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金融专业硕士毕业。毕业后从事金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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