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驻马店

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河北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保定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河北-保定债权债务1个月前

¥9.90

您好请问恋爱期间给对方的转账分手后可以要求返还么,在这期间所有的转账都是女方以任何借口索要的

查看王瑞雪律师的回答

王瑞雪律师 山西-太原 山西君瀚律师事务所

  • 1、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转账行为属目的赠与,其目的在于促使双方恋爱结婚,如因双方分手而未能实现,女方继续持有其所得利益,违反公平原则而欠缺正当性,构成无法律上的原因,在结婚目的不能实现时,女方继续占有此款构成不当得利,女方有义务返还,但是属第2项内容的可不返还。
    2、但是转账中如包含“521”、“520”、“1314”、生日祝福、购买礼物等带有恋爱象征意义的金额,属于一般赠与,赠与行为一旦完成,通常不得撤回,因此该部分款项男方主张返还没有法律根据,所以该金额可不返还。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别人欠钱不还,有15年了,怎么办 39434人查看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253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