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包头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浙江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嘉兴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浙江-嘉兴刑事辩护1个月前

你好宝健的传销人员属于传销吗?我妈被他们洗脑了,听他们的不听医生的吃药,而听他们吃保健品治病。所以宝健属于传销吗?能举报吗?

查看姚昕怡律师的回答

姚昕怡律师 浙江-嘉兴 浙江海兴律师事务所

  • 宝健是不是传销,要根据具体的运营、操作模式才可以进行判断。 《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查处传销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查处传销工作的协调机制,对查处传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156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503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