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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医疗纠纷1个月前

我在2016年2月份生了二胎,修产期其间公司人事部派人打电话来说我产假其间公司不会发工资给我,由劳动部分发生育津贴,所以2015年的年终奖就拿来扣产假其间的社保,现在我休完产假,向公司提出辞职,还听说二胎有奖励30天的工资和生育津贴差额。想在此了解一下:30天的工资是按在职工资吗?如果我想拿回年终奖和30天奖励工资和生育津贴差额有受劳动法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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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飞飞律师 湖北-武汉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 36"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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