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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婚姻家庭1个月前

对于离婚民事调解书协议内容不服的,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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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翠云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 你好,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调解书不服的,可以不签收调解书,调解书未签收不发生效力,法院会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作出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有三种结果:

    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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