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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德宏刑事辩护1个月前

¥30.00

你好刘律师,我刚收到五华看守所的信件,儿子好像犯了帮助网络信息罪,我们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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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豪律师 云南-昆明 云南华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 委托辩护,宋豪律师13888400690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情节严重”为入罪门槛。根据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明确了“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具体而言,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1)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2)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3)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4)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5)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6)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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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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