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嘉峪关

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山东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青岛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山东-青岛劳动工伤1个月前

员工出了废品,老板卖给员工,员工该怎么办

查看孙向阳律师的回答

孙向阳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诚功(城阳)律师事务所

  • 对于劳动者赔偿用人单位损失的规定见于《劳动合同法》第90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在履职过程中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但,首先,由于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劳动者向用人交付的、用以交换报酬的是劳动,而不是劳动成果,劳动者对于劳动成果不承担瑕疵担保义务;其次,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在经济和人身上依附性,对于劳动者造成的损失难以完全确定是由于劳动者履职过程中的过错抑或是用人单位制度、监管的疏漏;最次,因为劳动者履职带来的利益由用人单位享受,风险自然也应由单位承担。故,只有在劳动者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才负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没有过失或者仅存在轻微过失,则无须赔偿。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您好,老人65岁想一次性补交社保,大约交多少钱? 95616人收听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公务员退休后嫖娼会影响工资吗 84847人查看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退休教师嫖娼让抓了对以后的工资有影响吗? 65311人查看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450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