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湖北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咸宁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您好。我于2020年10月5日购买房子,合同里交房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前。今天为2021年12月23日,销售人员通知,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子延期到2022年6月30日交房,且不承担违约金条款。请问是否违法。疫情影响不超过3个月,而且我是在疫情爆发后9个月才购买的房子,那时候也没有疫情。我是否可以要求卖房按合同2021年12月31日交房,或者缩短延期期限并索要违约赔付?
张军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君和诚律师事务所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马振文律师 河南-安阳 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
姜龙辉律师大学就读于检察官摇篮学府—国家检察官学院、对外经贸
帮助人数:1417人 粉丝人数:3778人
十余年执业经验,擅长民商经济类案件,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公司
帮助人数:195人 粉丝人数:1162人
法学硕士,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担任外资公司法律顾问,20
帮助人数:55人 粉丝人数:1129人
帮助人数:283人 粉丝人数:1360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